长沙银行2024年数据中心长行云租赁扩容硬件采购项目
招标文件澄清公告
各潜在投标人:
根据各潜在投标人对长沙银行2024年数据中心长行云租赁扩容硬件采购项目(招标代理编号:HNZJC2024-HW(2)-405)提出的疑问,做如下澄清答复(类似问题不重复作答):
问题1、第六章 货物(服务)需求:三、采购设备清单及详细技术参数要求中,标段二采购内容:国产存储服务器(架构为海光、鲲鹏体系之一)及配套网络设备;以及标段二服务期1存储节点设备参数及配置要求:★CPU: CPU须为海光或者鲲鹏体系架构,不低于2颗64位处理器,主频不低于2.5GHz;每个处理器不少于16核(海光架构)或32核(鲲鹏架构)。上述两处未明确说明该采购项(标段二存储节点服务器)是否允许海光、鲲鹏两种体系架构混搭应标。
答复:标段二存储节点服务器架构为海光、鲲鹏体系之一,不可采用海光、鲲鹏两种体系架构混搭应标。
问题2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:实施案例评分标准中投标人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前36个月内(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)的国有大型银行总行/省级分行、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、城市商业银行总行、农商行及其他银行总行级系统集成项目的成功案例,投标人提供的案例是否应该是所投产品品牌的案例?产品厂家案例是否可计入评分范围?
答复:所提供实施案例为包含本项目所投全部设备产品的集成项目案例,投标人的集成项目案例或所投设备产品厂家的集成项目案例,符合上述条件的予以认可。
问题3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2.6.3表4售后服务 本地化服务能力评价需代理商提供本地服务证明,此项目都由原厂实施和维保,是否应该由原厂提供本地化服务团队证明?
答复:按招标文件执行,提供投标人本地化支撑能力相关证明。
本招标文件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,若本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,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。
招标人: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招标代理机构: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
2024年7月19日